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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司法建议护前行

    春节前,海安法院受理第一起由组织提出申请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吕群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张勇进、于海英夫妇婚后育有一女张小雨、一子张小辰。不久,于海英出国务工,慢慢失去了音讯,两边的老人也相继病倒。于海英与张勇进的父亲均瘫痪在床,张勇进的母亲身患多种疾病且眼睛失明。赡养老人与抚养子女的责任全落在了张勇进一个人的肩上。
    2018年春节期间,张勇进酒后一时糊涂伤害了正读初中的女儿张小雨,触犯刑法被判入狱四年半。身体相对好一点的外婆,成了家里唯一的依靠。她一边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伴,一边照看两个孩子,还要挤出一点时间去周边打零工,但每月数百元的微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这个本已多灾多难的家庭因为张勇进的入狱一下子陷入了生存困境。
    撤销张勇进、于海英夫妇对张小雨的监护权合法有据,但撤销后指定谁做张小雨的监护人才能保障她的健康成长呢?张小雨本人坚决要求与外婆一起生活,外婆虽有意愿照看姐弟俩,但年事已高又欠缺经济能力;而民政局只能收养孤儿、弃儿,又寄养着老人、残疾人等,人多口杂,不见得有利于张小雨的成长。于海英下落不明,法律文书只能公告送达,这几个月张小雨的生活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名义上仍由父母监护,目前还在读小学的张小辰今后又如何生活?
    案件本身简单,可是要真正处理好却不容易。全庭反复讨论后一致认为,如果能够解决这个家庭的生活来源问题,指定外婆为张小雨的监护人是最适宜的,同时张小辰的生活也有了着落。短期的生活来源问题可通过司法救助途径予以解决,长期的生活保障仍需由专门的救助部门——民政局提供。吕群迅速指导张小雨按规定向院内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同时向海安市民政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说明了本案的情况,以及这家人的实际困难,建议该局比照“丧失父母的孤儿”对张小雨、张小辰姐弟进行安置、救助。
    很快,院里批准了张小雨的申请,同意拨付5000元司法救助款。民政局也传来回复:“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不能将张小雨、张小辰姐弟作为丧失父母的孤儿进行救助,但我局已在了解该家庭的情况,近期将其纳入低保进行保护;在法院的裁决生效后,我局会将张小雨纳入困境儿童进行安置。”
    看到5000元司法救助款落实到位,民政局虽未采纳自己的建议但也采取了措施保障了张小雨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吕群自受案以来紧揪着的心终于有了些许舒缓。
    低头看看民政局刚发来的通知,邀请各相关单位参与对“事实孤儿”的调研及救助方案的商讨,吕群在心中许下了新年愿望:“希望孩子们都能够在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殷莉莉)